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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年07月04日 10:21 

1、严禁吸烟、明火、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

2、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库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

3、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出入库房药品需经保管员认真检查,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

4、对临时存放的药品,保管员要核实数量和规格,按规定办理入出库手续,并建立账卡。

5、药品库存入的药品,要按性质不同分类摆放,库存量要合理,不得超量存储。

6、保管员对存放的药品种类要经常检查、核实和清点,并做好库房的通风干燥和常温避光工作。

7、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采购和供应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存放和领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时,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两人必须同时在场,和管理人员一起同时开、关库房,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8、要切实做好药品的防盗、防火、防潮、防爆等工作,一但发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保卫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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