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及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等文件的规定可以看出,高职院校教师的专业技能是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高职院校教学质量提高、培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支撑。为了满足新时期我院各项教育教学目标实现和工作要求,食品与化工系研究决定对本系专任教师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原则:
本次考核工作严格遵循全面、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体现激励性和发展性。
二.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对象:
食品与化工系专任教师,年龄50岁以上及考核小组成员参加与否依个人意愿(如不参加按考核平均成绩处理)。
二)考核组:
组 长:席会平、胡洁涛
副组长:张德广、李姗姗
成 员:王 霞、王花丽、田 辉、雷昌贵、李 峰
三)考核内容:
1、理论授课技能
要求:每位专任教师讲授一节能够体现个人教学特色和高水平的理论课。[考核组参加听课并进行评定]
2、实操技能
要求:1)每位专任教师上交教研室一份所授实验课程项目设置及一节实验课程教案;
2)每位专任教师实际操作体现专业技能的仪器设备(教师自报与系内设定相结合)。[考核组参加评定]
四)考核时间:
1、每位专任教师请于2018年4月9日前向教研室上报理论授课、实操技能项目及安排,教研室把本教研室专任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安排整理好后于4月10日前交系教学秘书。
2、专业技能考核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5月16日及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1月20日。
五)考核地点:
食品与化工系教室或实验实训室。
六)考核办法及要求:
1.专业技能考核分值:理论授课技能50分、实操技能50分,总分100分。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注:1)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及90分之间为良好、70分及80分之间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原则上不合格比例不超过10%。
3.考核时考核组成员至少有4人参加进行评定。
4.考核综合成绩由考核组成员集体进行评定。
开展教师专业技能考核,是专任老师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我系加强专任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考核前,我系专任教师要认真研读考核项目评价要求,切实以这次教师专业技能考核为契机,强化专业技能训练,快速成长为专业领域内的专业技能能手或名师,最终促进我系及我院的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注:教师专业技能理论授课及实操考核要点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 教师理论授课评价表

附件2 教师实操技能评价表

食品与化工系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