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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9-03浏览次数:

    凡被我院校企合作专业录取但要求转专业的学生,任何集体、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阻拦,也不得强制收取报到须知规定费用外的任何其它费用!学生及家长如遇此类问题,可直接到院招生办投诉!

投诉电话:0375-339755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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