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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2-09-07  点击:[]

2022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清爽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宝丰县农业机械中心副科级干部王向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21年春节期间,王向阳在介绍某厂房建设项目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茶叶等礼品,价值4000元。王向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8月,王向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石龙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亚欧违规吃喝问题。2022年5月23日,刘亚欧联系其管理服务对象王某,并在王某办公室接受宴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6月,刘亚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汝州市王寨乡杨古城村党支部书记杨清海违规操办喜宴问题。2022年2月16日,杨清海借孙子杨某某12岁生日之机操办宴席35桌,其中违规收取11户群众礼金共计2900元。2022年3月,杨清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新华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刘冠军公车私用问题。2022年2月13日上午下班后,刘冠军擅自驾驶单位车辆回家,在车辆停放期间被群众举报。2022年3月,刘冠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4起案例,有的清廉不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律己不严、违规吃喝,有的我行我素、违规操办宴席,有的公私不分、公车私用,败坏党风政风,影响社风民风,均受到严肃处理。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形势下,仍有少数干部缺乏敬畏、不收敛不收手,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隐患犹存。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法律意识,严以修身、防微杜渐,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统筹推进治“四风”树新风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既要带头严守纪律、作出表率,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持党风政风一起抓,紧盯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教育预防,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化。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以节点为考点,紧盯“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四风”问题,紧盯违反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等享乐奢靡、铺张浪费问题,紧盯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严查快处,对查实的“四风”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更严更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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