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学院各部门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经济与管理系对相应责任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具体情况如下:
责任部门
负责人
党务
杨玄烨
就业办、纪委
张旭
两办、宣传部、组织部、工会
王民钢
学生处、团委、后勤处
吴培娥、李歌、李宏源
教务处、科研处
梁彤
财务处、后勤处
赵红敏
任务总协调
经济与管理系党总支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上一条:经济与管理系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下一条:经济与管理系2010级新生入党启蒙教育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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